男子高烧排队两小时,因错过叫号被拒诊,与医生产生冲突后被打!


男子高烧排队两小时,因错过叫号被拒诊,与医生产生冲突后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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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烧排队两小时,因错过叫号被拒诊,与医生产生冲突后被打!】
男子高烧排队两小时,因错过叫号被拒诊,与医生产生冲突后被打!


广东深圳 , 一男子发烧39度就医 , 在挂号等了两个小时后 , 发现自己的号码过了一分钟 , 与医生协商能否再次挂号不排队 , 在遭到医生拒绝后 , 男子希望医生通融一下 , 没想到医生拿着听诊器将该男子打的头破血流!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 , 唐先生被两名医生一左一右的拉着 , 后面还有一名保安人员拽着 , 在这种情况下 , 一名石姓医生冲上去 , 用听诊器将唐先生打的头破血流 。

唐先生被打后大喊:“你先给我打110报警 , 赶紧打110报警 。 ”
据唐先生介绍 , 叫号屏幕很小 , 发热门诊人很多 , 那个小厅已经站满了人 , 因为自己已经烧到39度 , 实在没力气站着排队 , 于是坐到了外科的排椅那边 , 等了两个小时 , 才发现过号了 。
因为才过1分钟 , 唐先生就跟医生商量可以重新挂号 , 但能不能不排队了 , 因为高烧39度 , 如果再排两个小时队 , 身体真的吃不消 。
并且 , 唐先生还描述道 , 当医生拒绝他之后 , 其就质问了医生两句 , 说医生是白衣天使 , 怎么能这样 , 但是没想到 , 这名医生竟然出来殴打了他 。
民警到场后 , 唐先生则被医院的外科医生拉去处理伤口 , 三处开口性创伤中头顶缝了5针 , 前额分别缝合3针和4针 , 合计12针 。
目前 , 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 并对唐先生的伤情作出鉴定鉴定为“轻微伤” 。 但是 , 唐先生对该鉴定结果并不认可 , 并决定申请重新鉴定 。
据目击者称 , 打人的医生脾气确实不好 , 也听到了唐先生在门诊内求情通融 , 但均被该医生拒绝 , 当时唐先生已经离开 , 没想到医生会出来发生争执 。
还有网友表示 , 高烧39度 , 人确实极度不舒服 , 也没有力气去和别人争执 , 甚至打架 , 但是医生在病人发高烧的时候使用听诊器将病人打的头破血流实在是愧对白衣天使这个称号 。

从法律上讲 , 医生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本案中 ,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 , 唐先生的言语是否激怒了医生 , 医生都不应该动手打人 , 打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 鉴于目前警方对唐先生鉴定的伤情为轻微伤 , 因为无法刑事立案追诉 , 因此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 。
但是 , 医生在唐先生高烧根本无力反抗的情况下 , 仍动用听诊器作为武器将唐先生致伤 , 该行为比较恶劣 , 应当处5-10日的行政拘留 , 并处200元-500元的罚款 。
目前 , 唐先生并不认可伤情鉴定结果 , 唐先生申请重新鉴定后 , 如果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以上的级别 , 那么 , 警方应当对该涉案医生立案追诉 。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也就是说 , 一旦唐先生的伤情被确定为轻伤 , 那么该医生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罚 。

对于唐先生受伤后的赔偿责任 , 谁应当承担?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 ,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具体到本案中 , 医生在工作期间将病人唐先生打伤 , 明显属于故意行为 , 医院可以先行向唐先生进行赔偿 , 待赔偿后可以向该医生追偿;如果医院不作为 , 那么唐先生可以将该医生和医院同时列为被告进行诉讼 , 要求赔偿侵权损失 。
那么 , 唐先生将获得哪些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唐先生被涉案医生打伤后 , 可要医院和该医生主张因伤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 如果该伤影响了唐先生的正常工作 , 使其无法上班 , 那么唐先生还可以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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