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顽瘴痼疾丨无牌无证且逆行 摩托撞汽车承担主责


【整治交通顽瘴痼疾丨无牌无证且逆行 摩托撞汽车承担主责】湘潭在线12月3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熊婷)二轮摩托车撞伤小汽车 , 车损人伤 , 摩托车车主还得负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日前 ,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披露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划定细节 。
日前 , 肖某骑摩托车逆向行驶在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路辅道 , 行至云龙路云龙山庄小区门口时 , 与小区内驶出的汽车撞个正着 。 两车均受损 , 肖某因此受伤 。
经查 , 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不仅未悬挂号牌 , 他本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且未遵守右侧通行规则 , 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 , 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 。
汽车驾驶人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 , 对路面交通状况观察不够 , 忽视交通安全是造成这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
最终 , 肖某负这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 刘某负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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