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男子15万买的车位被邻居冒充其父亲改成自己信息霸占


浙江湖州,男子15万买的车位被邻居冒充其父亲改成自己信息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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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男子15万买的车位被邻居冒充其父亲改成自己信息霸占


浙江 , 湖州 。 陈先生花150000买的车位却总被一辆教练车占着 , 找到物管讨要说法 。 物管却称:这车不是你父亲的吗?

【浙江湖州,男子15万买的车位被邻居冒充其父亲改成自己信息霸占】
陈先生花了15万买了一个车位 , 本想着可以方便自己停车 , 没想到自己还没停几天呢 , 就发现停车位被一辆教练车占了去 , 再仔细一看 , 连墙上的车牌信息都已经更换成教练车的了 。
陈先生很是气愤 , 就找到物管讨要说法 , 却不料物管满脸惊讶 , 说这车是你父亲的 , 你怎么会不知道?车牌信息也是你父亲让改的 。
陈先生又气又好笑 , 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个开教练车的父亲?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呢?
原来 , 开教练车的老人是陈先生的隔壁邻居 , 老人和女婿住在一起 , 老人的女婿叫陈先生放心好了 , 他会和老人沟通的 , 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 没想到有一天早上 , 陈先生被一阵刺耳的铃声惊醒 , 对方称车位被陈先生占了 , 要求他去挪车 。陈先生很纳闷 , 自己的车好好地停在自己车位上 , 怎么会跑去占别人的车位呢?可当对方报出车牌号时 , 他马上就明白了 , 果然又是那辆教练车 。
原来 , 自从上次陈先生去找过物管后 , 老人是不占他的车位了 , 可是却仍然在地下车库乱停车子 , 老人还在车上贴了陈先生的联系方式 。

陈先生又找到邻居想和老人沟通一下 , 可是却遭到了邻居的拒绝 , 邻居说他一定会妥善解决好此事的 。 物管也表示 , 他们已经阻止老人的教练车开进地下停车场了 , 让陈先生可以放心 。一、从法律上来讲 , 该怎样定性老人的行为呢?
1、车位是陈先生花15万买的 , 属于陈先生的私有财产 , 不经陈先生同意 , 任何人不得占有或者占用其车位 。
民法典第236条 ,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 , 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民法典第238条 , 侵害物权 ,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 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 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因此 , 老人占了陈先生的车位 , 妨害了陈先生的物权 , 陈先生有权要求排除妨害 , 如果造成陈先生损害的 , 陈先生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因此 , 老人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占用陈先生的私有财物 , 假如拒不改正 , 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 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老人为了报复陈先生 , 乱停车子后故意贴上陈先生的联系方式 , 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还造成了每天早上都有人联系陈先生要求挪车 , 影响到了陈先生的正常生活 , 虽然老人没有再占陈先生的车位 , 但老人的这种报复的做法同样会被拘留并处罚款的 。
二、老人乱停车子 , 物管是否有责?
首先 , 民法典第275条 , 建筑区划内 ,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 , 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陈先生的车位是花了15万买的 , 因此 , 其车位是受法律保护的 。
其次 , 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属于物管的服务范围之内 , 作为车库管理方 , 物管收取了停车位的管理费 , 就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 。
假如物管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老人侵占陈先生的车位 , 那是他们的失责 , 应承担相关责任 。
陈先生可要求物管拖走车辆 , 并追究老人的责任 。 所以 , 最后物管不让老人车子开进停车场的做法也是正确的 。
大家对这件事 , 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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