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交友软件上,一对男女聊得非常开心。相约见面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重庆,某交友软件上,一对男女聊得非常开心。相约见面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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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交友软件上,一对男女聊得非常开心。相约见面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重庆 , 某交友软件上 , 一对男女聊得非常开心 。 相约见面后 , 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 后来就开启了同居生活 。 但在这个过程中 , 两人始终没有发生关系 , 男子就是一直朝女子借款 。 可当女子让男子偿还后 , 男子竟然消失不见!

原来 , 女子梅某处于离异状态 , 一直想找一个共度后半生的男子 。 抱着这样的想法 , 梅某在一个交友APP上认识了男子刘某 。 通过跟刘某聊天 , 梅某燃起了再婚的念头 , 产生了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

所以 , 当刘某提出见面之后 , 梅某没有犹豫 。 会面之后 , 梅某对刘某非常满意 , 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 但刘某并没有产生青春的冲动 , 没有跟梅某发生关系 。 可刘某却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 让梅某借给他点钱 。 见梅某有所犹豫 , 刘某承诺明天会立即偿还 。 梅某不好意思拒绝 , 于是便向刘某转了账 。 但刘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偿还 , 反而提出让梅某从成都到重庆跟自己同居 。 梅某非常开心 , 以为自己憧憬的美好生活近在咫尺 , 便立即奔赴了重庆 。 万万没想到 , 同居后的2个月里 , 刘某一直跟梅某借款 , 金额高达7万元 。 同时 , 刘某一直晚出早归 , 也没有跟梅某发生过关系 , 脾气更没有之前温柔 。

梅某觉得蹊跷 , 这完全跟自己之前预想的生活不一样 。 于是 , 梅某开始让刘某返还借款 , 但刘某不仅以各种理由搪塞 , 还以给父亲过生为由消失不见 , 梅某无法联系上刘某 。 看到这个案情之后 , 相信大家第一个感觉就是梅某遭到了诈骗 。 但仅凭怀疑还不足以立案 , 还需要梅某向警方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 查查在相处的过程中刘某是否存在隐瞒事实的行为 。 要知道 , 如果刘某有非法占有梅某财物的主观想法 , 又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 那刘某就涉嫌诈骗罪了 。 重庆地区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5千元以上不满7万元的 , 属于数额较大;在7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 属于数额巨大 。
我国《刑法》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所以 ,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 , 我们还是建议梅某拿着自己掌握的证据先去刑事报案 。 如果警方说 , 根据现在的材料和他们的初查结果 , 无法认定刘某构成诈骗罪 , 那梅某便可以放心地对刘某提出民事诉讼 。
【重庆,某交友软件上,一对男女聊得非常开心。相约见面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司法解释规定 ,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 , 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 ,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

之所以如此操作 , 主要还是担心梅某直接向法院起诉 , 会被法院以本案存在犯罪嫌疑而驳回起诉 , 影响梅某的诉求实现 。

当警方认为本案不涉嫌诈骗罪后 , 梅某便可以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 由于梅某掌握着两人的聊天记录 , 聊天记录中体现出来刘某向梅某借款的意思表示 , 同时梅某也有相应的转账记录 。

根据前述事实 , 梅某很容易能够证明双方存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

我国《民法典》规定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根据前述规定 , 刘某应该向梅某偿还7万元借款 。 如果梅某主张 , 她还可以向刘某支付逾期返还前述借款的利息损失 。

本案的发生提醒广大网友 , 网络交友须谨慎 , 涉及钱款往来更要当心 。 遇到不寻常的迹象之后 , 一定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固定证据 , 争取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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