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调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调查




节能减排是长期工作 , 需要大量投入人力、物力和时间 , 需要不断的试验 , 但这个过程中 , 往往忽略安全 , 冒险追求减排指标 。 这个事故发生在2022年5月18日 , 早上7时左右 , 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
为了尽快达到浮渣减量的要求 , 瀚昇公司5人在齐鲁分公司供水厂从5月17日就开始对试验装置进行调试试验 , 由于在试验过程产生了大量的硫化氢气体 , 最终导致2人中毒死亡 。
(一)该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
(1) 进入反应仓内取浮渣样品的时候为何没有佩戴防护用品
瀚昇公司作为承包单位 , 在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 对于存在的硫化氢气体 , 应为员工配备相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这样即使出现有毒气体 , 也减轻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
(2) 两人取样进入了有限空间 , 为什么没有专人监护 。
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作为发包单位 , 应对施工单位的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 没有履行统一协调的管理职责 。 导致事故发生后 , 长时间联系不到人 。
(3) 试验装置反应仓内挥发的硫化氢有害气体为何没有识别出来 。
齐鲁分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向施工单位书面说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 瀚昇公司作为承包单位在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 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 同时也说明了两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意识差 , 对现场的环境危险因素认识不足 。
(二)事故处理
针对瀚昇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 目前已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 供水厂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处上一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罚款 。
(三)整改措施
(1)从人孔进入反应仓取浮渣样品 , 属于有限空间作业 , 应执行许可制度 。
(2)在进入人孔前 , 应打开人孔 , 料孔、手孔、风门等与大气相连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
(3)在作业前30分内 , 应对反应仓里面的气体进行检测 , 达到规定要求方可进入 。
(4)取样人员进入反应仓前 , 外面应至少安排一人监护 , 防止出现意外后 , 能立即发现并处理 。
(5)取浮渣样品时 , 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绝式呼吸设备 。
有限空间作业是特殊作业 , 正是因为特殊 , 才很容易发生事故 , 才很容易让管理者和作业人员忽略安全 , 放松警惕 , 导致事故发生 。 严格执行许可制度 , 遵守各项安全要求 , 这是作业安全的必备条件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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