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 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办理期限为九十日 , 但本案中 , 自然资源局从立案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间达十个月 , 且延长办案期限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
由此可以看出 , 自然资源局属于程序违法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实体正确 , 但作出程序存在违法之处 , 但对高某某依法享有的听证、申辩、起诉等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 。
故法院最终确认该行政处罚违法 , 但不撤销该行政处罚 。
另外 , 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办理期限为九十日 , 但本案中 , 自然资源局从立案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间达十个月 , 且延长办案期限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
由此可以看出 , 自然资源局属于程序违法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实体正确 , 但作出程序存在违法之处 , 但对高某某依法享有的听证、申辩、起诉等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 。
故法院最终确认该行政处罚违法 , 但不撤销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