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要避父!2019年,陕西咸阳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悲剧( 二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除此之外 , 法律还规定JY幼女 , 情节恶劣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由于当时女儿还未满14岁 , 王某便对女儿实施了长达4年的侵害 , 并且在最后一次未得逞后竟痛下杀手 , 不管是从法律层面上看 , 还是人伦道德上看 , 都是所不可容忍的罪行 。 最终王强以QJ罪和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
最终只留下王某一人痛不欲生 , 自己丈夫对自己捧在心尖上的女儿做出了如此禽兽之事 , 此事虽错不在她 , 但王某或许后半生会一直活在对女儿的悔恨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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