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发生了一起大型群殴事件!


四川成都,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发生了一起大型群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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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发生了一起大型群殴事件!


四川成都 , 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内 , 市场方因要提前解除合同关系 , 与商户发生争执 , 遂找来七八十壮汉对商户拳打脚踢 , 造成多名商户被打后倒地不起 , 还有人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 。 目前 , 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据商户曾先生与黄女士称 , 他们都是某二手交易市场的商户 , 目前其所租用的商铺合同仍未到期 , 可市场方却因将管理权交给其他人 , 因此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 并于去年12月29日发出通知 , 要求所有商户于1月4日前搬离 。

商户不同意并找管理方时 , 不曾想 , 管理方却叫来七八十壮汉对商户们实施殴打行为 , 现场视频显示 , 对方人多势众 , 几名男子分别殴打一人 , 多人被殴打致后倒地不起 , 有人还头破血流倒在地上 。



据市场的商户称 , 事发后有15个人被送往医院 , 有人因此而入院接受治疗 , 在殴打商户过程中 , 有许多人的手机被摔烂 。 视频显示 , 现场非常混乱 , 打人者曾拿起一把梯子 , 试图往被打倒的人身上砸去 。

事后市场负责人称 , 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 但当地公安机关却回应称 , 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调查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1、真是猖狂至极!找来七八十人把商户打到头破血流 , 转身就说处理完毕?可见市场管理者对此事的态度是 , 对他们来说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 敢问 , 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

先不论谁是谁非 , 市场方找来那么多人殴打商户 , 轻则违法 , 重则犯罪 , 岂能他一句“处理完毕”了事?那样国法何在?对于这种行为 , 必须严惩!

2、殴打他人众所周知属于违法行为 , 无论是指使的人 , 还是直接参与其中的打人者 , 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 这一点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注意!当殴打他人致轻伤时 , 那就性质就变了 , 将升级为构成犯罪 , 并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的 , 故意伤害罪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指使的人属共同犯罪 , 也同样要受到刑事处罚 。



3、不论是刑事处罚 , 还是治安处罚 , 殴打他人同时还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 行为人需为此承担责任 。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换而言之 , 不论公安机关最终怎么处罚这些人 , 行为人都应当赔偿被打商户因被打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

4、民法典第509条规定 ,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应当遵循全面、诚信的基本原则 。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具体而言 , 既然市场管理方与商户们签了合同 , 那么双方都有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 也就是说 , 既然合同规定了什么时候到期 , 那就按合同执行 , 绝对不能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 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

总而言之 , 市场方又想违约又不想承担责任 , 绝对是行不通的 。 且其意图以暴力手段逼迫商户搬出市场的目的 , 更不会得逞!

最后 , 希望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 , 对涉案人员严惩不贷 , 维护法律的公义!



【四川成都,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发生了一起大型群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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