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检出艾滋病,服药一年多,后确认误诊,怎么赔


女大学生检出艾滋病,服药一年多,后确认误诊,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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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检出艾滋病,服药一年多,后确认误诊,怎么赔

去年4月 , 江西女大学生到井冈山市人民医院进行常规孕检 , 被告知艾滋病病毒(HIV)初筛为阳性 , 女大学生进行人工引产并再次抽血复检 , 经吉安市疾控中心复检 , 仍确诊艾滋病
后来学也休了 , 并吃药治疗一年多后 , 到今年6月 , 女大学生去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三次检查 , 发现是HIV阴性 , 以前的都是误诊 。





能赔吗?
【女大学生检出艾滋病,服药一年多,后确认误诊,怎么赔】肯定能 , 《民法典》规定 ,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有这些: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 。
如果误诊致人精神损害 , 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但很坦白讲 , 判赔的金额都不太多 。
类似的案例 , 发生在四川凉山 , 也是县的疾控中心误诊了男性的受害者HIV , 2010年所做的误诊 , 到2018年 , 受害者自己才发现 , 浑浑噩噩 , 提心吊胆过了8年 。 受害者后来起诉县疾控中心名誉侵权 , 要求赔偿误工损失30万 , 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最后只判了精神损失5万 。
所以

很期盼 , 立法也好 , 法院审判也好 , 要对这些明知道对个人祸害极深的侵权机构 , 企业要敢判 , 狠判 。
比对一下他国类似案例的索赔情况 , 2012年美国华盛顿州 , 男方42岁 , 因为女朋友告诉自己有艾滋病 , 然后医生误诊男方也有艾滋 , 治了4年 , 在第四年当该男方尝试其他疗法时再次检查 , 才发现自己被误诊了 。
于是男方从2005年就起诉 , 一起诉就索

赔含精神损害赔偿金合共2千万美金 , 打了7年官司 , 在2012年达成和解 , 也是获赔了2千万美金 , 赔偿有可能部分会从医生的执业保险出 。
回到该案 , 不要忘了女大学生是做孕检 , 被误诊才引产的 , 还有这样的受损情节 。 所以我希望法院要提高对女大学生的判赔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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