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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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化名)与被告小燕(化名)是恋爱关系 。 2020年1月 , 小燕未婚先孕 , 小李通过银行转账给小燕彩礼10万元 。 2021年初 , 双方分手 。 小李诉至法院 , 要求返还全部彩礼10万元 。 小燕辩称 , 双方自存在共同生活开销 , 且女方做过流产手术 , 需要精神赔偿 。 法院认为 , 原告请求返还彩礼款符合法律规定 , 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花销 , 应当予以扣除后适当返还彩礼款 。 被告主张双方同居期间怀孕做流产造成身体伤害 , 要求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 本院不予支持 。 综合以上因素 , 本案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6万元 。
近年来 , 因为彩礼数额较大 , 因为返还的问题 , 屡有诉诸法庭的 。 律师就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
一、 能不能不退彩礼 。
按照法律规定 ,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 , 如果没有结婚 , 数额较大 , 是要退还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小李与小燕没有结婚 , 符合第(一)种情形 , 应当退还彩礼 。
二、女方做过流产手术 , 是不是需要精神赔偿 。
成年人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 同居怀孕流产 , 都是双方自愿的行为 , 不能只让另一外负责 , 让另一方进行精神赔偿 ,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 所以说是于法无据 , 不用精神赔偿 。
三、 双方存在共同生活开销 , 可以扣除 。
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花销 , 应当在彩礼中予以扣除 , 这是合情合理的 。 判决返还原告彩礼款6万元 , 这是合理的 。
成年人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 该拿的钱拿 , 不该拿的钱 , 不能拿 , 多学点法律 , 对自已有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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