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6000元的手表被调包了,只赔我100多元,这就是霸王条款!”


“我36000元的手表被调包了,只赔我100多元,这就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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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6000元的手表被调包了,只赔我100多元,这就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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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6000元的手表被调包了 , 只赔我100多元 , 这就是霸王条款!”广东广州 , 女子通过快递的“代收货款”服务 , 给顾客寄一只价值36000元的手表 , 但顾客却选择了拒收!而女子收到退回的表后 , 发现手表被调包!但快递公司称:没有保价 , 只能赔偿7倍的运费!

鲁女士做手表生意 , 这次客户买的表要36000元 , 比较贵重!所以鲁女士选择“代收货款”服务 , 虽然手续费要992元 , 但为了手表不寄丢或者损坏 , 这钱鲁女士也愿意交!

在鲁女士看来 , 客户收到货后 , 快递员可以看着他验货收款 , 如果客户要 , 就直接收钱 。 如果客户不要 , 快递员就把表拿回来 , 所以给了代收服务费后 , 她就没有再选择保价!

而快递是2022年12月30日寄出的 , 目的是宁夏 , 运费23元!

正常派送时间是2023年1月2日中午 , 但当天客户没接电话 , 派送不成功!

【“我36000元的手表被调包了,只赔我100多元,这就是霸王条款!”】

于是快递员重新和客户改了派送时间 , 改成了1月4日早上 , 但当时客户选择了拒签!

客户拒签的原因鲁女士暂不知情 , 但知道这笔生意没做成后 , 她感觉心里挺遗憾的 。 而收到退回的手表后 , 她傻眼了 , 手表居然被调包了!

因为鲁女士发货前拍了手表的照片 , 而现在寄回来的手表包装、表带上的标签被撕开了 , 而且表带上的纹路和自己寄出的那款明细不区别 , 所以手表明显被调包了!

鲁女士急了 , 她不知道快递是被快递员调包的 , 还是客户趁快递员不注意调包的 , 但现在自己给快递公司寄快递 , 客户选择了拒签 , 那快递公司就应该把自己的快递毫发无损地归还!

所以 , 鲁女士认为快递公司要对此负责 , 但她打客服电话时 , 客服表示鲁女士没有给手表保价 , 所以按照公司的规定 , 只能赔偿鲁女士7倍的与运费!

鲁女士急了 , 36000多元的手表 , 因为没保价只赔161元 ,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鲁女士认为 , 自己给快递公司快递费寄东西 , 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安全到达或者退还 , 为什么还需要另外保价?



我认为这件事情应该理性分析 , 先报案确定东西到底是被谁调包的 , 然后再去追究谁的责任比较合理!

有接触过快递的就只有快递公司的人员和客户 , 快递员短时间内找到一样的物品替换 , 这种可能性比较小!而客户下单买手表 , 然后提前准备好假货调包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是客户调包的手表 , 那客户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 , 36000元够刑事立案!

而快递员在客户签收的时候没有盯着客户 , 让客户调包成功 , 所以快递员的责任肯定也有!

在这种情况下 , 鲁女士应该是要求客户赔偿 , 因为是客户偷了手表!然后要求快递公司给予一部分的补偿!

但是 , 如果这事情跟客户没关系 , 客户没碰快递就选择拒收 , 那问题就出现在快递公司员工监守自盗身上 。

如果快递公司不能举证他们的员工没有动过手表 , 那快递公司不管鲁女士有没有保价 , 都应该赔偿鲁女士的损失 , 而不是只赔偿7倍运费!

因为员工在工作中违法犯罪 , 给顾客造成损失的 , 单位要先承担赔偿的责任 , 再向员工追偿!

另外 , 鲁女士说手表是36000元也应该提供证据支持 , 这不是她说了算的!要以实际市场价为准!

当然 , 退回的包裹是快递员走后鲁女士才发现的 , 所以也不排除鲁女士自身调包的可能性 , 如果是她自导自演 , 那鲁女士也涉嫌诈骗!

那么 , 没保价的快递丢了 , 快递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偿呢?



按照《邮政法》的规定 ,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 , 当事人有约定(保价) , 按照其约定的保价赔付 ,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

因此 , 如果鲁女士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 , 即使没购买保价 , 也应获赔手表的市场价!

快递公司以未保价为由拒赔 , 确实是霸王条款!单方面免责无效 , 这样的格式声明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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