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男子保某在某餐厅用餐,用餐期间喝了不少酒

【江苏南通,男子保某在某餐厅用餐,用餐期间喝了不少酒】

江苏南通,男子保某在某餐厅用餐,用餐期间喝了不少酒


文章图片


江苏南通,男子保某在某餐厅用餐,用餐期间喝了不少酒


江苏南通 , 男子保某在某餐厅用餐 , 用餐期间喝了不少酒 。 用餐结束后 , 保某因为醉酒已经无法操作手机 , 就让餐厅的工作人员帮忙在某网约车平台上下单约车 。 网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后 , 驾车到达餐厅门口 。 保某上车后 , 车辆在原地停留三到五分钟后 , 保某因身体不适打开了车门 。

大约又过了五分钟 , 蔡某见迟迟不能走 , 就下车把保某扶下了车 。 下车之后 , 保某站立不稳 , 当即倒地 。 但是 , 蔡某却未作停留 , 径直驱车离开 。 蔡某随后自行取消了网约车订单 。 过了两三分钟后 , 保某从地上挣扎着站起来 , 独自沿着河边道路行走 。 第二天 , 保某被发现在上车地点前面的河道中溺亡 。 保某的家属认为 , 蔡某和网约车平台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 , 遂一纸诉状将蔡某和网约车平台告上法庭 , 要求赔偿87万余元 。 法院经审理 , 认定网约车平台对保某的死亡负有15%的责任 , 判决网约车平台赔偿保某家属各项损失18万余元 。


1、有网友说 , 网约车平台有点冤 , 明明是保某自己醉酒掉进河道里溺亡的 , 和网约车平台没有关系 , 现在法院判决网约车平台赔偿18万 , 网约车平台无辜躺枪了 。

这样的说法听上去貌似有点道理 , 但实际上却是不对的 。 网约车平台在这个案件中 , 并非是毫无责任的 。

2、保某在网约车平台下单 , 网约车平台指派司机蔡某接单并履行订单 , 所以 , 保某和网约车平台之间 , 成立运输合同关系 。

网约车平台有义务将保某安全送至目的地 , 在这个过程中 , 网约车平台还对保某负有照顾、提醒和救助的义务 。

在本案中 , 蔡某在接到保某时 , 保某已经言辞含糊不清 , 因不能站立而躺倒在地 。 对于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保某 , 蔡某应当采取措施进行照顾和救助 。

但是 , 蔡某却未采取任何措施而径直离开 , 显然没有尽到对保某的照顾和救助义务 。

3、也许有人会有疑问 , 既然是蔡某没有尽到对保某的照顾和救助义务 , 那应当由蔡某来承担责任啊 , 凭啥要网约车平台来承担责任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 , 就得弄清楚网约车平台和蔡某是什么法律关系 。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要么是劳动关系 , 要么是劳务关系 。








但不管是哪一种关系 , 司机在履行订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后果 , 均应由网约车平台来承担 。 所以司机蔡某未尽到对保某的照顾和救助义务产生的责任 , 应由网约车平台承担 。

在本案中 , 保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未控制喝酒的量 , 在醉酒后自己行至河道边导致落水溺亡 , 保某应负主要责任 。 因此 , 法院最终只判决网约车平台承担15%的赔偿责任 。

4、有人也许会有疑问 , 难道蔡某就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 。

不管是网约车平台与蔡某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合同关系 , 网约车平台在向保某的家属承担赔偿责任之后 , 均可以向蔡某追偿 。

因此 , 网约车平台承担的赔偿责任 , 最终都会落到蔡某的头上 , 由蔡某最终买单 。

对此 , 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