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涉黑团伙假借放贷为名敲诈勒索钱财,首要分子一审被判刑22年


安徽芜湖:涉黑团伙假借放贷为名敲诈勒索钱财,首要分子一审被判刑22年


近年来 , 一些涉黑恶集团以“民间借贷”为幌子 , 通过实施套路贷犯罪 , 骗取他人财物 , 并通过暴力手段 , 欺压残害群众 , 所作所为实在令人气愤 。
本案发生在安徽省芜湖市 。
据南陵县法院消息 , 自2015年起 , 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先后在江苏南京、安徽芜湖成立小贷公司 , 招募业务员和催收人员 , 以“空放贷”“零用贷”等模式 , 对外宣称“利息低、无抵押、放款快” , 诱骗被害人贷款 , 之后任意认定被害人违约、逾期 , 采用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或借助诉讼 , 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 , 实施了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形成了以徐某等三人为首、以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该犯罪组织及其相关人员累计对外放款1800余万元 , 受害人次达700余人次 , 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2020年8月31日 , 南陵县人民法院对徐某等4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 , 首犯徐某犯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敲诈勒索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刑22年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安徽芜湖:涉黑团伙假借放贷为名敲诈勒索钱财,首要分子一审被判刑22年】套路贷 , 并非是贷 , 而是一种新型犯罪活动 , 借此案例 , 也提醒大家 , 贷款 , 一定要选择银行或者正规的金融机构 , 千万不要贪图低息等 , 选择来历不明的金融公司做贷款 , 这样无疑会加剧风险 , 倘若遇到不法侵害时 , 还是应该留存证据 , 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免收侵害 。 (本案部分来源:南陵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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