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自判决之日算,抚养费是从离婚当日算吗

孩子抚养费自判决之日算吗?

孩子抚养费自判决之日算,抚养费是从离婚当日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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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离婚诉讼当中 , 需要对孩子抚养费问题一并作出处理的话 , 那么抚养费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但要是属于追计抚养费的诉讼 , 那么应该从应付抚养费之日起计算 。因此 , 孩子抚养费并不一定就是从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孩子抚养费自判决之日算,抚养费是从离婚当日算吗】
抚养费是从离婚当日算吗法律分析:夫妻离婚 , 未成年子女跟一方生活 , 另一方需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抚养费从离婚算之日起计算 , 不是从分居之日起计算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 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 ,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 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 , 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抚养费是从离婚开始算吗抚养费从离婚算之日起计算 , 不是从分居之日起计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费 , 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 , 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 , 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 , 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 , 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 , 协议不成时 ,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 。
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数额 , 在离婚后 ,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 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 , 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1、单纯地拖欠抚养费是不会判刑的 。对于拖欠抚养费的 ,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首先和拖欠方协商支付抚养费 。
2、协商不成的 , 可以以生效的判决书、裁判书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拖欠方仍然拒绝执行的 , 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 , 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 , 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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