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生命健康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分析:享有生命健康的是自然人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而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自然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生存的基本的物质活动能力 。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 。生命对于人的根本利益,使得维护人之生命安全成为法律的根本任务之一,反映到民法上,便是确认和维护自然人的生命权,保障生命不受非法剥夺,保障生命在受到各种威胁时能得到积极之维护,从而维护人的生命活动的延续,保障公民最高人格利益 。
【享有生命健康的主体是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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