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交通违章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若在现场开具罚单,超过15天未处理 , 从第16天开始计算滞纳金,具体为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但上限不超过应缴罚款总额 。
对于在处理大厅开具的罚单 , 同样需在15天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逾期从第16天开始计算滞纳金 。
这些规定源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该条款指出交通违法者自领取交通违法凭证之日起,必须在15天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缴纳罚款,若逾期未处理,从第16天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
此外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也明确,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情况,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 , 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
因此,违章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自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若在15天内未完成处理,从第16天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等于罚款数额乘以3%再乘以超出的天数 。
【交通违章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网上查到违章记录,但一直未收到处罚通知书,可能是因为邮寄地址有误,请务必检查并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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