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永清县检察院成功公诉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_原题是:永清县检察院成功公诉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一时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 , 触犯了法律还失去了经商的机会 , 真是追悔莫及啊!”近日 , 河北省永清县个体经商人员郭某某、李某某拿到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时 , 眼里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
近年来 , 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 名烟名酒市场销售火爆 , 销售利润可观 。 不少利欲熏心的个体经商人员动起了歪心思 , 为了牟取不法利益就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 干起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勾当 , 危害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永清县检察院在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工作中 , 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工作宗旨 , 以维护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办案原则 , 在执法办案中加大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工作力度 , 收到了良好效果 。
2020年10月29日 , 永清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永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郭某某、李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 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郭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年零一个月、九个月 , 三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 , 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 , 该判决已经生效执行 。
知识产权|永清县检察院成功公诉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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