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海南 特别报道 农村宅基地18问,你想知道的都说清楚了( 三 )




15. 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 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 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 。


16. 村民在出售、出租房屋后 , 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村民在出售房屋后 , 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农村村民出售房屋后 , 再申请宅基地的 ,不予批准。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二部分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后 , 再申请宅基地的 ,不得批准 。


17. 新农村建设分配的宅基地能否发证?

新农村建设是在原旧村址上实施新村建设 , 且占用的土地是原村集体建设用地 , 可以办理宅基地申报 ,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 在耕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 , 如果已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的 , 可以申请确权登记发证;未办理农转用手续的 , 无论规模多大 , 无论是哪一级批准的新农村 , 都不准办理登记手续 。


18.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对于“撤村建居”后 , 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 , 只调查统计 , 不登记发证 。 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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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普法、山东高院、自然资源课堂

















主编:谢芳




责任编辑:李艳
值班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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