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伴动脉粥样硬化患者常用药必读( 二 )


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
7、NSAIDS , 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 , 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 。 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 。 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 , 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 , 应停用本品 。
8、以下患者应慎用:
① 消化性溃疡既往史的患者 , 有消化性溃疡再发的可能 。
② 血液异常或既往史的患者 , 有可能使副作用增强 。
③ 有肝功能障碍或既往史的患者 。
④ 有肾功能障碍或既往史的患者 。
⑤ 有高血压的患者 , 有可能导致血管或内脏等器官障碍或出血 。
⑥ 有过敏症既往史的患者 。
⑦ 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 , 有可能诱发哮喘发作 。
⑧ 经常饮用酒精饮料者 , 有可能增加胃出血的危险性 。
⑨ 有报告显示有可能增加手术时的失血量 , 因此手术前1周内的患者应慎用 。
⑩ 长期服用甾体类抗炎药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 , 对本剂应长期服用 , 且应该进行米索前列醇治疗(米索前列醇通过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引起消化性溃疡 , 且米索前列醇治疗对消化性溃疡有抵抗性 , 因此本剂继续给药时 , 应充分观察 , 慎重行事) 。
? 月经过多患者 。
9、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① 美国免疫学调查报告表明水杨酸类制剂与Reye-likes综合症有相关性 , 因此原则上未满15岁的水痘、流感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 不得已服用时 , 应慎重给药 , 并充分观察给药患者情况 。 (Reye-likes综合症:出现于小儿的水痘、流感等病毒性症状之后 , 短期内发生剧烈呕吐 , 意识障碍 , 痉挛(急性脑浮肿) , 肝脏除外的诸器官的脂肪沉淀 , 线粒体变形 , AST(GOT)、ALT(GPT)、LDH、CK(CPK)的急剧上升 , 高氨血症、低凝血酶原血症 , 低血糖等症状的高死亡率病症) 。
② 脑梗塞患者用药时 , 除应注意与其他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相互作用外 , 还应注意对持续高血压的患者进行血压检测 。
③ 长期给药时应进行定期的临床检查(尿检查 , 血液检查 , 肝功能检查等) 。 出现异常症状时 , 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
④ 川崎病急性期用药时须适当进行肝功能检查 , 出现异常则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
⑤ 避免和其他消炎镇痛药物并用[参考“药物相互作用”项] 。

阿托伐他汀钙片
【用法用量】
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 , 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 , 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 。 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 。 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 。 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 。 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 。 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 , 并不受进餐影响 。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的治疗大多数患者服用阿托伐他汀钙10mg , 每日一次 , 其血脂水平可得到控制 。 治疗2周内可见明显疗效 , 治疗4周内可见最大疗效 。 长期治疗可维持疗效 。 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患者初始剂量应为10mg/日 。 应遵循剂量的个体化原则以每4周为间隔逐步调整剂量至40mg/日 。 如果仍然未达到满意疗效 , 可选择将剂量调整至最大剂量80mg/日或以40mg每日一次本品配用胆酸螯合剂治疗 。 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在一项由64例患者参加的慈善性用药研究中 , 其中46例患者有确认的低密度脂蛋白(Low-density lipoprotein,LDL)受体信息 。 这46例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平均下降21% 。 本品的剂量可增至80mg/日 。 对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 本品的推荐剂量是10~80mg/日 。 阿托伐他汀钙应作为其它降脂治疗措施(如低密度脂蛋白(LDL)血浆透析法)的辅助治疗 。 或当无这些治疗条件时 , 本品可单独使用 。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剂量肾脏疾病既不会对本品的血浆浓度产生影响 , 也不会对其降脂效果产生影响 , 所以无需调整剂量 。
【注意事项】
1、骨骼肌 阿托伐他汀钙和其它他汀类药物偶有少数因横纹肌溶解引起肌红蛋白尿继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例报告 。 肾损害病史可能是出现横纹肌溶解的一个危险因素 , 这类患者需密切监测药物对骨骼肌的影响 。 与其它他汀类药物一样 , 阿托伐他汀偶可引起肌病(肌病定义为肌肉疼痛或肌肉无力 , 同时伴有肌酸磷酸激酶(Creatine phosphokinase,CPK)超过正常值上限10倍以上) 。 高剂量阿托伐他汀与某些特定药物如环孢霉素或细胞色素P450 3A4(Cytochrome P450 3A4,CYP 3A4)强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和人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dficiency virus,HIV)蛋白酶抑制剂)联合用药可增加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症的风险 。 偶有与使用他汀有关的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Immune-mediated necrotizing myopathy,IMNM)(一种自身免疫性肌病)的报告 。 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IMNM)的特征为:近端肌无力和血清肌酸激酶升高(停用他汀后症状仍然存在);肌肉活检显示为无显著炎症的坏死性肌病;应用免疫抑制剂后改善 。 对于任何弥漫性肌痛、肌肉压痛或无力 , 和/或显著的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的患者应考虑为肌病 。 应建议患者立即报告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肌肉压痛或肌肉无力 , 尤其是伴有不适或发热时或者肌肉体征和症状在停用阿托伐他汀钙后仍存在时 。 如果出现肌酸磷酸激酶水平显著升高或确诊/疑诊肌病 , 应中断阿托伐他汀钙治疗 。 在他汀类药物(包括阿托伐他汀钙)治疗期间如果同时应用环孢霉素A、纤维酸衍生物(贝特类药物)、红霉素、克拉霉素、秋水仙碱、丙型肝炎蛋白酶抑制剂特拉匹韦、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蛋白酶抑制剂联合应用(包括沙奎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替拉那韦+利托那韦、地瑞那韦+利托那韦、福沙那韦、福沙那韦+利托那韦)、烟酸或咪唑类抗真菌药则增加肌病的危险 。 医生在考虑联合应用阿托伐他汀和纤维酸衍生物(贝特类药物)、红霉素、克拉霉素、沙奎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地瑞那韦+利托那韦、福沙那韦、福沙那韦+利托那韦、咪唑类抗真菌药或调脂剂量的烟酸治疗时 , 应仔细权衡潜在的利益和风险 , 并应认真监测患者的任何肌肉疼痛、肌肉压痛或肌肉无力的体征和症状 , 尤其是在治疗开始的数月及任何一种药物剂量上调期间 。 当阿托伐他汀与前面提到的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同时应用时 , 应考虑降低阿托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 。 在上述联合用药的情况下 , 要考虑定期进行肌酸磷酸激酶的测定 , 但这样的监测并不能确保可以预防严重肌病的发生 。 推荐处方用量及相互作用药物总结见表2所示(详见【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药理毒理】) 。 表2.引起阿托伐他汀肌病/横纹肌溶解风险增加的相互作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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