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二 )



二、高中新课程各科目学分、周课时、总课时分配表(表略)

三、高中新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

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 ,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

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 。选修课程由选修一和选修二组成 , 选修一是国家课程 , 选修二是地方和校本课程 。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如下:(表略)

四、高中毕业学分要求以及三年学分分配

1、高中毕业学分要求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规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 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 , 28个以上选修学分 , 其中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 , 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 , 获得更多学分 。

2、高中三年学分分配

高中三年的学习内容要统筹安排 , 不宜过分集中在某一学年 , 尤其要防止盲目加快进度 , 提早结束课程 , 拉长高考复习时间的倾向 , 这种倾向不仅不符合课程改革的初衷 , 不符合新课标的精神 , 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 , 对提高教学质量 , 适应高考的要求 , 也是不利的 。

考虑到我校的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与会考的情况 , 因此 , 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工具的学科除了必修课外 , 选修课也指定作为必选 , 学生在分别完成各自必修的学分外 , 还必须选修指定的必选模块 。在完成课标规定的选修I(22学分)的下限后 , 鼓励有能力的学生多修 , 获得高分 。(表略)

说明:

1、每学年52周 , 其中教学时间40周 , 社会实践1周 , 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 , 每段10周 , 其中9周上课 , 1周复习考试 。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 , 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 , 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

3、每周按五天计算 , 每天7学时 , 每学时40分钟 , 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 。

4、高中三年的学习内容 。大致以共同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升学准备3段安排:

⑴高一学年及高二上学期以共同必修课程为主 , 完成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技术科目的必修(必选)模块 。

⑵高二学年及高三上学期的第一学段以选修课程为主 , 分类别完成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科目的选修Ⅰ模块;高二下学期 , 如果省高考方案有设置学业水平考试 , 要适当安排各类别学生有关科目必修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复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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