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区、街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08]6号)精神 , 切实做好我街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
第二次经济普查 , 目的是全面调查我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街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街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全街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 , 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 , 完善全街经济核算制度 , 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 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服务 。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在我街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 , 制造业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建筑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租凭和商务服务业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教育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 , 收集资料时期为2008年度 。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 街道决定成立第二次全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 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 宣传、党政办公室、财税办公室、统计站、各村(居)委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另发)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统计站 , 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 , 各负其责 , 共同抓好普查工作的落实 。其中 , 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 由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 由财税办公室局和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对象的具体普查事项 , 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实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