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作总结|水利普查个人工作总结( 五 )


3、各部门协调不到位 。水利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但县普查办在普查工作过程中收集个别部门资料数据却非常艰难,有时奔波数趟都拿不到资料,建议下一步上级部门进行综合协调 。
4、普查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由于本次水利普查工作量大,投入人员多,购置新设备多,需要大量资金来开展工作,但上级普查经费不能按时落实,给普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建议普查工作正式开始后,要先行下发普查经费 。
5、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存在问题 。一是乡镇道路多数未命名,在填写水井具体位置时,无具体格式,填写方式多种多样;二是对机电供水井普查表中的地下水类型的选择存有异议,概念不清;三是多数机电井的水泵深埋地下,或时间已久或管理人员更换,对水泵型号无从考证,造成水泵型号一项无法填写;四是普查和清查分开进行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建议正式普查开始后,将普查和清查一起进行 。
6、经济社会用水普查存在问题 。一是第三产业单位是否包括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及学校,这些单位是否应全部填写清查表;二是工业企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单位是否只调查有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初建成投入使用的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厂,无2008年供水量及用水人口,不具有法人资格,由县级水利部门统一管理,是否纳入公共供水企业清查范围?
7、行业能力建设普查存在问题 。一是引黄灌区下属水利所是乡镇最基层的水利服务机构,能否视同为乡镇水利站;二是P601-605表所涉及的年末从业人员合计是否包括离退休人员;三是我局下属农村自来水厂主要承担农村饮水安全职能,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而且经拍卖后经营管理权已经交由个人,只向水利主管部门缴纳大修基金,是否应该只清查不普查;四是清查中部分法人单位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而组织机构代码为普查表的必填项目,遇此情况如此解决?
8、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存在问题 。原阳县县灌溉渠道分为引水渠、总干渠、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和毛渠 。灌区的引水渠是否列入引调水工程范围内和灌区专项调查一起进行 。
9、灌区专项普查存在问题 。根据灌溉面积普查表中要求,本表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并由村民委员会填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村民委员会由于灌区水费征收问题填报灌溉面积少于实际灌溉面积,致使有些数据不符合实际数据,还是由普查办结合水利所人员进行实际普查,得到实际数据 。表格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没有考虑到实际工作中村委是否能如实上报数据 。
10、河湖基本情况普查存在问题 。一是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没有专业培训教材,经多次咨询省普查办,说是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省水文局开始工作,但各县普查办按在地原则也应该普查 。如黄河在我县境内的堤防、控导工程等县级普查办应普查 。建议黄河由流域委通过河务局普查,避免重复普查 。二是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规模以上河流名录没有及时下发,影响县级普查机构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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