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流转信托|资产信托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 )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 , 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 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 , 由信托财产承担 。
第十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 , 除本条下一款情形外 , 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况下 , 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届满而终止 。
第十一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
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 , 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 , 若协商不成 ,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本合同一式五份 , 每方各持一份 , 其余用于办理审批、登记等 。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流转信托|资产信托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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