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异地高考新政策|陕西异地高考方案细则出台征意见( 二 )
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 , 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陕居住情况 , 由公安部门依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陕参保缴费情况 ,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审查 。
常住户籍不满3年须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 , 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 , 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 , 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
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及常住户籍在我省不满3年的考生 , 在其毕业学校进行公示(经批准同意借读的 , 应在其学籍注册学#from 本文来自 , 全国最大的免费范文网 end#校及借读学校同时公示) , 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公告期内实名反映意见
就《实施细则》 , 12日至16日 , 省教育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人:封辉 , 电话:029-85221776、85268527(传真) 。
省教育厅要求实名反映对《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 通过传真提交意见建议的 , 请注明联系人查收 。详细内容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查询 。
《实施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 。需要提醒的是 , 2016年之前 , 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自2014年起实施 , 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 , 其实施细则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
北京市教委官方网站11日开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网上申请系统 。这是北京市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后 , 首次将高职院校向异地考生开放 。
《方案》规定 , 自2014年起 , 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 , 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 合法稳定职业已满六年 ,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六年 , 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三年学习年限的 , 可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
据悉 ,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11日早八点至14日晚八点之间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12日至16日考生须将其父母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名单位进行初审;17日早八点至20日晚八点 ,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缴费 , 缴费成功后按区县招办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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