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地税局减免税工作总结( 四 )
(一)减免税审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如一些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从形式看符合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 但是否真的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 , 税务机关却难于取证定性 。因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上报资料中的“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与经营者是否一致很难查证 。事实上有些个体户投资经营后根本没有下岗证 , 而是聘请下岗人员为雇员并以下岗失业人员的名义申请办理税收优惠 , 而税务机关在受理过程中虽怀疑纳税人可能不符合条件 , 但又缺乏确凿证据 , 只能审核批准从业个体人员的减免税申请 。
(二)减免税后续管理不能同步跟进 , 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纳税人减免税审批后 , 由于种种原因 , 税务管理员对减免税纳税人的管理、辅导、监督工作往往跟不上 , 致使一些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变动后 , 虽已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 却仍然享受着税收优惠政策;有的纳税人过户后不办理注销手续 , 而将门店(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转让给其他人继续经营又不向税务机关报告 , 却依然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 造成税款流失 。
(三)日常管理、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中 , 征管软件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 , 纸质资料的传递与软件时限之间存在矛盾 , 新综合征管软件对减免税的审批只能按税种减免 , 不能按税目减免 , 企业对一个税种多个经营项目减免税的审批无法申报 。另外对减免税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不方便 。目前 , 减免税基本上为备案类减免 , 但征管软件中必须按审批类程序进行操作 , 不符合减免税规程 。
(四)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品范围界定模糊 , 不好把握与操作 。
(五)个别减免税文件未规定减免税起始日期 , 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 , 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财税〔2013〕12号)没有规定免税起始日期 , 现在企业要求从2011年开始退税 , 应如何执行难以把握 。退税前是否还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 因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 , 应提请备案 , 经地税机关登记备案后 , 自登记备案之日起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 , 一律不得享受减免税 。”
推荐阅读
- 工作计划|2022年度企业工作计划范文
- 工作计划|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规划怎么写2022
- 工作计划|会计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
- 工作计划|2022个人年度工作计划表模板
- 工作计划|小班老师2022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
- 工作计划|2022年度销售工作计划怎么写范文
- 工作计划|2022年度工作计划怎么写
- 工作计划|幼师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2022年度个人工作计划怎么写
- 工作计划|护理个人年度工作计划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