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曹伯启传》原文及译文

《元史·曹伯启传》原文及翻译
元史
【《元史·曹伯启传》原文及译文】原文:
曹伯启,字士开,济宁砀山人,弱冠,从东平李谦游,笃于问学 。至元中,历仕力兰溪主簿,尉获盗三十,械徇诸市,伯启以无左验①,未之信 。俄得真盗,尉以是黜 。累迁常州路推官,豪民黄甲,恃财杀人,赂佃客诬伏,伯启谳得其情,遂坐甲杀人罪 。迁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访使王俣交荐,擢拜西台御史,改都事 。关陕自许衡倡道学,教多士,伯启请建祠立学,以表其绩,朝议是之 。泾阳民诬其尹不法,伯启核实,抵民罪 。四川廉访佥事阔阔木以苛刻闻,伯启纠黜之 。
延祜元年,升内台都事,迁刑部侍郎 。宛平尹盗官钱,丞相铁木迭儿欲并诛守者,伯启执不可,杖遣之 。八番②帅擅杀,起边衅,朝廷已用帅代之矣,命伯启往诘其事 。次沅州,道梗,伯启恐兵往则彼惊,将致乱,乃遣令史杨鹏单骑往喻新帅,备得其情,止奏坐前帅擅兴罪,边民以安 。大同宣慰使法忽鲁丁,扑运岭北粮,岁数万石,肆为欺罔,累赃巨万 。朝廷遣使督征,前后受赂,皆反为之游言 。最后伯启往,其人已死,喻其子弟曰:“负官钱,虽死必征 。与其纳赂于人,曷若偿之于官 。第条汝父所赂之教,官为征之 。”诸受赂者皆惧,而潜归赂于其子,为钞五音余万缗 。出为真定路总管,治尚宽简,民甚安之 。
英宗立,召拜山北廉访使,时敕建西山佛宇甚亟,御史观音保等以岁饥请缓之,近臣激怒上听,遂诛言者 。伯启曰:“主上聪明睿断,是不可以不诤 。”乃劾台臣缄默,使昭代有杀谏臣之名,帝为之悚听 。俄拜集贤学士、御史台侍御史 。有诏同刊定《大元通制》,伯启言:“五刑者,刑异五等,今黥杖徒役于千里之外,百无一生还者,是一人身备五刑,非五刑各底③于人也,法当改易 。”丞相是之,会伯启除浙西廉访使,不果行 。
泰定初,引年北归,优游乡社,砀人贤之,表所居为曹公里 。至顺四年二月卒,年七十九 。(节选自《元史·曹伯启传》,有删改)
译文:
曹伯启,字士开,是济宁砀山人 。二十岁时,跟从东平的李谦游历,专心求学 。至元中,任兰溪主簿,县尉捕获盗贼三十人,戴上刑具游街,伯启因无证人 。没有相信;不久抓获了真正的盗贼,县尉因此被免了职 。连续升迁为常州路推官,土豪黄甲,倚仗自己有钱杀了人,却买通佃户让他#from 本文来自,全国最大的免费范文网 end#去顶罪服刑 。伯启审得实情,于是定黄甲杀人罪 。升迁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访使王俣一齐举荐,提拔做西台御史 。关陕地区自从许衡倡导道学后,出了很多人才,伯启奏请立祠堂,设立学校,来表彰许衡的功绩,朝廷认为这个提议很对 。泾阳有人诬告县尹不守法,伯启查实后,判了这个人诬告罪 。四川廉访佥事阔阔木,以苛征百姓闻名,伯启免了他的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