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5.7空难:硕士高空纵火,致112人遇难,家中藏匿百万保险账单( 二 )


而张某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案件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但是由于他的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 , 通过纵火引发事故的行为 , 属于放火罪 , 是指故意引起火灾 ,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 ,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其中当事人如果通过纵火来进行自焚行为的 , 当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时 , 也可以被认定为放火罪 。 并且张某的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结果 , 即使活过来也将面临非常严重的法律制裁 。
【大连5.7空难:硕士高空纵火,致112人遇难,家中藏匿百万保险账单】放弃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 , 为一己私欲故意制造事故来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 , 不仅目的没有得逞 , 还造成了其他家庭的不幸 , 实在是罪不容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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