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上司女婿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开除后向单位索赔47万,该赔吗( 二 )


所以小露要求索要双倍工资很合理 , 也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 其次就是她和赵某的不正当关系 , 因为时间已久 , 所以根本无法追究小露当时是否是自愿 。
但我国《刑法》中对于强奸罪的定性为 , 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很显然赵某有威胁和姓行为 , 但关键在于他是否违背了小露的意愿 。
是否违背妇女意愿 , 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好判断的问题 , 不过可以从最坏的打算开始假设 , 如果赵某真的在当时违背了小露的意愿 , 威胁小露和他发生关系 。 那么赵某就构成了强奸罪 , 小露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公诉 。
但我国法律规定 , 强奸罪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固然赵某要负刑事责任 , 但是却没有规定他赔偿财物 。 当然赵某可以选择赔偿一定财物 , 换取小露的原谅 , 可这属于赵某自己的意愿 , 法院不会强制要求 。
综上所述 , 小露提出上诉 , 要求打官司解决这个问题 , 本质上来说并没有错 。 她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不过最后的补偿可能没有47万元 , 具体的数目还要通过法院的调查和审议才能决定 。
当然对于每一个打工人而言 , 都要提防注意职场潜规则 , 很多时候不是自己保持特立独行就能避免 , 想要做到世人皆醉我独醒 , 除了要有过人的意志 , 还要有一颗不被金钱蛊惑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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