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请丧假被拒,强行休假被解雇!向公司索赔10万,法院判了( 二 )


结合上述法条 , 这8天的时间还要再刨除掉法定丧假和固定休息日 。 小陆平常工作为做二休一 , 在1月7日-1月15日期间 , 1月7日、1月10日、1月13日为他的固定休息日 , 所以其法定丧假分别是8号、9号、11号 。 直到1月12日开始 , 他才真正进入旷工时期 , 其旷工的具体日期分别是1月12日、1月14日 。 这两天也可以算作是他的“路程假” 。 即便没有这个路程假 , 他只旷工两天 , 也并未达到公司章程中旷工三天的程度 。
因此 , 小陆没有违反公司章程 , 公司强行将他辞退的做法违反了两方签订的合同 , 公司需要赔偿他违约金 , 最后仲裁机构要求公司赔偿七万元 。 此决定遭到了公司的反对 , 他们又去法院上诉 , 要求撤回仲裁决定 , 但是最后被法院驳回了申请 。
虽然这起案件以小陆的胜诉为结局 , 但是他经过此事 , 恐怕心中也打上了一道沉重的阴影 。 在他经历了父亲的死亡时 , 没有得到同事的关爱 , 也没有得到单位的谅解 , 反而老板还给他额外增添了伤害 。 我们身处于一个社会 , 纵使要服从诸多规则和制度 , 但是这些规则、制度之下也有人心 。 如果不顾别人的感受 , 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 , 那么终究会丧失掉人心 , 成为集体之外的人 。 本案中老板的做法冷血无情 , 实在是企业老板的反面教材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