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人打乒乓球时猝死,家属起诉体育馆索赔近50万元,法院判了( 二 )


虽然该场馆没有配置急救人员和药品 , 但打乒乓球、羽毛球不同于滑雪、游泳等高危运动项目 , 目前国家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乒乓球、羽毛球等安全性较高的运动场所配置急救人员和药品 , 不能以此判定该场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在罗某病发后 , 该场馆老板昆某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 , 并采取了简单的救助措施 , 罗某的病发属于突然事件 , 无法预知 , 昆某的救助行为已达到通常注意和救助程度 , 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因此 , 广州白云法院一审判决 , 驳回罗某家属的全部诉求 。 罗某家属不服 , 提出上诉 , 二审维持原判 。
在本案中罗某的死亡是令人惋惜的 , 我们能理解其家属心中的悲痛 , 但不能一味地将责任推到他人身上 。 如果每一个在体育场馆打球意外死亡的人 , 不论对错 , 家属一味索赔 , 那么以后谁还敢开体育场馆呢?这也将不利于体育产业的普及和健康发展 。
在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 , 行为人因其自身行为、疾病等原因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 , 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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