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触犯法律了吗?结局令人意外



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触犯法律了吗?结局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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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触犯法律了吗?结局令人意外


刘某屌丝一个 , 没有正经的事业 , 非常爱好上网 。 这天刚吃完午饭 , 闲来无事就想去网吧玩一会 , 在路上遇到了吴某 , 于是见色起意 。 一顿搭讪下来 , 要到了吴某的微信和电话 , 刘某称其为某网吧的老板 , 向吴某提出 , 每月五万包养她 , 吴某欣然地答应了 。
当晚 , 吴某就邀请刘某去她的出租屋内并发生了关系 , 事后 , 刘某留下了准备好的“五万元包养费”转身就离开 。 吴某此时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 心想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 但是下一秒她就气愤不已 。 因为打开袋子一看 , 这哪里是钱 , 全是冥币 。 随后 , 直接报警称自己遭受盗窃 , 被偷走五万元 。
警察来到吴某住址后 , 吴某称:自己的出租屋刚刚被盗窃 , 有五万元现金不见了 。 据她说 , 当天晚上她带了一名“老板”刘某去过她的出租屋 , 钱也是之后不见的 。
而经过警方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 , 对吴某处以拘留 。
为什么要抓吴某 , 不抓刘某?这案例大家是不是很熟悉?是不是就想到了法外狂徒张三?
张三由于一个人单身久了 , 想去嫖娼 , 女的说3000一次 , 张三说那么贵 , 沉思良久后说 , 那我给你5000 , 女的一脸懵逼 , 还能这样玩 , 于是赶紧点头说好 。
【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触犯法律了吗?结局令人意外】事后张三给了“钱”就回家 , 女的刚准备数钱就气坏了 , 张三给了女的一叠“钱” , 都是冥币 。
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张三构不构成犯罪?1、构不构成强奸罪?
在这个案件中 , 张三与对方发生关系 , 是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 经没经过主观意识同意?很明显 , 经过了 。
所以构不构成强奸罪?不构成 , 女的虽然是被骗了 , 但有钱跟发生关系是两码事 , 概率偏低 , 女的同意有效还是无效?依然有效 。
2、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依然不构成 , 使用假币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什么?必然要造成破坏 , 他拿这种钱去市面上能流通吗?当然不能 。 如果把钱给你要你卖东西给他 , 你卖不卖?那肯定不卖 , 所以并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
3、构不构成诈骗罪?
性交易的价值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诈骗 , 我们多将其称之为什么白嫖 。
退一步来讲 , 就算张三每次去都不给钱 , 别人都说他坏透了 , 是个人渣 。 但也只是道德意义上的谴责 , 并不会构成犯罪 。 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由相应机关对其进行处罚 。
综上所述 , 从法律层面上来看的话 , 刘某的行为也不涉嫌强奸、使用假币罪 , 更不构成诈骗罪 。
反观吴某 , 则会因为报假警 , 反被处理 ,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 , 报假警应当承担五日以上 , 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 并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较轻的 , 可处五日以下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
刘某很不道德 , 竟然连“法外狂徒张三”的手法都用上了 , 但他触犯法律没有?仔细想想 , 好像没有触犯法律 , 就连治安处罚都不能实施 , 我们只能从道德的层面去谴责他 。
至于吴某 , 就值得人去深思了 , 路边刚搭讪的男子当天就带回家合不合适?是不是本身的价值观就出现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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