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腾讯减持Sea?( 三 )


2021年12月24日 , 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其中有两个规定非常严格:
第三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多数为中国公民或经常居住地为境内 , 业务经营活动的主要场所位于境内”的企业 , 将被认定为境内企业 。
第十三条、十五条规定:无论在上市前还是上市后 , “股权结构的重大变更”“控制权变更”“主要业务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 , 应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市前)或提交报告(上市后) 。
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规定的“控制权” , 包括“能够对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类似决策机构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以及“通过合同、信托、协议等安排对经营活动、财务、人事、技术等施加重大影响”的行为 。 这个规定非常宽泛 。
以Sea为例 , 在腾讯减持之前 , 在理论上拥有最大份额的投票权 , 但是与公司创始人签署了委托表决协议 。 在中国证监会看来 , 这种情况算不算“控制权”?腾讯算不算“对Sea的经营活动具备重大影响”?一切都是未知数 , 因为上述《办法》刚刚公布 , 我们尚不知道执法尺度如何 。
但是 , 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在中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人管理、主要从事出海业务的互联网公司 , 将被纳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的管辖范围 。 包括做电商独立站的、做海外社交的、做海外流媒体平台的、做游戏出海的公司 , 基本都符合上述条件 。 除非它们把总部搬到海外并且引进足够多的外籍管理层 , 否则它们上市就需要履行证监会的备案流程 。 此时此刻 , 我们对这种备案流程会持续多久、要求多严、会不会被否决 , 毫无概念 。
我相信 , 投资人尤其是美元投资人 , 肯定会注意到上述的监管风险;他们投资中国互联网出海企业的积极性肯定会下降 , 问题仅仅在于下降的程度多大而已 。
2021年 , 曾经有很多人乐观地认为 , 国内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趋严 , 反而会鼓励互联网公司去海外开疆扩土 , 年轻的创业者也会热衷于把中国的经验输出到“互联网发展中国家” 。 现在看来 , 这种观点实在过度乐观了 。 首先 , 美国监管者不会允许(我们也不应该期望它们允许);其次 , 国内监管者似乎也没有特别鼓励互联网出海的意思 。 中国互联网出海的黄金时代 , 很可能刚刚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
腾讯减持Sea可能是一个小问题 , 但背后折射的可能是很大的问题 。 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存在的 , 但我们在短期内不可能选择 。 互联网行业的艰难岁月没有结束 , 可能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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