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虚拟偶像市场瓶颈在哪里?媒体:需要开发线上线下完整产业链

工人日报3月30日消息 , 随着95后乃至00后网民比例的增加 , 加之这一群体消费能力不断上升 , 虚拟偶像市场正在不断扩大 。
所谓虚拟偶像 , 是通过绘画、动画、CG等形式制作 , 在互联网等虚拟场景或通过投影在现实场景进行各类活动 , 但本身并不以实体形式存在的人物形象 。 登上今年央视春晚的洛天依 , 就是虚拟偶像 , 其不仅是国内最早实现盈利的虚拟歌手 , 而且还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锦衣卫” , 商业价值可想而知 。
天眼查数据显示 , 我国从事虚拟偶像相关业务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广州、北京和上海 。 从注册时间上看 , 我国近6成的相关企业成立于近5年 。 事实上 , 随着虚拟偶像的商业价值不断被开发 , 制造虚拟偶像的已经不仅仅是爱好者群体或是文化产业公司了 , 一些大型企业也开始开发自己的虚拟偶像 , 作为自身形象代言圈粉 , 并活跃于线上和线下的各类商业活动 。
用虚拟偶像替代过去的各类明星代言人 , 前者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 不仅年轻的消费群体喜欢 , 而且虚拟偶像不需要通告费 , 可以24小时在线且分身无数 , 各类线上线下商业活动均不会出现纰漏 。 还有一点最为关键 , 实体偶像因为个人问题影响商业活动的情况不时出现 , 从口无遮拦到生活作风不一而足 , 这些都足以让代言商损失惨重 , 相比之下 , 虚拟偶像不存在这方面的任何风险 , 便于管理 。
那么 , 未来会不会出现虚拟偶像在商业活动中完全取代实体明星的情况呢?从目前来看 , 虚拟偶像的瓶颈还是不小的 。 许多企业选择虚拟偶像 , 是为了节约成本 , 但真要想培养出来有影响力的虚拟偶像 , 需要注入的各方面资源依然是巨大的 , 甚至不弱于从零开始打造一个实体偶像 , 这与实体明星代言“自带流量”是截然不同的 。
同样是成本问题 , 实体偶像进行商业活动时 , 可以利用自己既往的形象和作品来辅助传播 , 不论是影视剧还是音乐 , 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 虚拟偶像则不同 , 如果缺乏自身知识产权 , 缺乏原创文化产品 , 那么一旦跨界传播 , 在各类商业活动中引用内容、使用音视频时 , 很容易出现知识产权问题 , 动辄得咎 。
其实 , 这一类情况已经在虚拟偶像的发源地日本出现 , 也使得虚拟偶像的使用越来越面临局限性 。 想做大 , 就需要大成本投入 , 打造原创的作品 , 而且这些作品能否受目标消费群体欢迎具有不确定性 , 不愿意投入成本 , 就容易画地为牢 , 聊胜于无 。
换言之 , 想用好虚拟偶像 , 打开90后乃至00后市场 , 不只是推出一个虚拟偶像那么容易 , 需要开发其线上线下完整的产业链条 , 使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 且能够在市场运作中取得盈利效果 , 其IP还要随着消费群体的变化而不断更新 。 而这 , 就不只是投入成本那么简单了 。
(原题为《虚拟偶像市场 , 瓶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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