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评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不能“困在系统里”

文/沈若冲
近年来 , 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 , 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 。 如何切实保障这部分群体的正当权益 , 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 近日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 从健全制度机制入手 , 为破解“困在系统里”的权益保障难题出实招、上硬招 。
《意见》出台 , 有人赞叹实招之实、硬招之硬 。 除了明确“平台企业应当合理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外 , 更是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方面面作出刚性规定 。 这也是从业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比如针对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 , 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比如明确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 , 对企业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 , 要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再比如针对外卖小哥等群体遭遇意外事故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 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这些政策规定给灵活就业人员带来全方位的保障、实打实的红利 , 也为相关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划出了“硬杠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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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以制度创新展开源头治理 , 从顶层设计作出刚性规定 , 意味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更高阶段 。 一段时间以来 , 由于新业态劳动关系待明晰界定 , 社会保障存在“盲区” , 平台监管仍有缺失 , 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困在系统里” 。 这背后 , 既有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相对灵活 , 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原因 , 也有制度规范跟不上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现实 , 更有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地位不完全对等带来的问题 。 此前有关部门多次通过约谈负责人、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等方式压实平台责任 ,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 相比较之前零散的保障方法 , 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 , 在补齐制度短板上出实招 , 可以说更加全面、更加系统 , 也更加有力 。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 千方百计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 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 , 这是制定政策的初衷 。 当前 , 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 。 数据显示 , 全国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 , 取得许可的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 , 外卖送餐员规模也不断扩大 , 已经达到770万的规模 。 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 , 为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 , 也是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 。 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权益 , 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 这是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由之举 。 从长远来看 , 通过提高权益保障水平 , 也能增强职业的吸引力 ,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评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不能“困在系统里”】政策制定只是第一步 , 接下来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 。 从《意见》提出的要求来看 , 无论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 还是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 抑或是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 ,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生活便利 , 这些政策举措不能停留在纸面上 , 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 。 从现实来看 ,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 , 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18号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 , 多个部门已经就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细化方案 , 拿出了具体的举措 , 值得各界期待 。
当然 , 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上 , 企业的责任不能少 , 也是第一位的 。 现在政策已经很明确了 , 相关企业务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用工活动 , 及时调整优化不符合要求的做法 。 对于平台企业而言 , 把经营风险和成本转嫁给劳动者 , 用算法等手段侵害劳动者正当权益 , 不是良心企业应有的做法 , 更不是长久之计 。 不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 , 唯有切实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主体责任 , 平台企业才能将发展壮大建立在合法合规、健康有序的轨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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