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船舶救生消防设备,这些问题与“它”有关( 二 )


1、某轮13年船龄 , CO2间有80瓶45KG的CO2钢瓶 , 按相关规定 , 在该轮10岁时 , 至少有8个瓶要做水压试验 , 但是该轮至今还未做钢瓶水压试验 , 船东还坚持说不需要做水压试验 , 只做年度检验就可以了 , 希望该船东组织管理人员好好学习并尽快完善体系文件 。
2、某轮1989年建造 , 固定灭火系统为卤代烃1301二十瓶 , 船上有年度检验证书和10年度的钢瓶水压试验证书 , 我国2006年就禁止船上使用卤代烃1301 , 根据调研 , 市场上已经没有卤代烃1301出售 , 钢瓶水压试验前是要释放瓶内的液体 , 水压试验后烘干钢瓶才能充装灭火剂 , 该轮卤代烃1301钢瓶的水压试验和充装检验作业难令人信服 。
3、某轮2007年3月建造好 , 距今14年 , 船上手提灭火器 , 干粉30个 , 泡沫9L 6个 , 5公斤二氧化碳6个 , 舟推式泡沫灭火器 , 135L 1个 , 45L 2个 , 按照国标要求 , 以上灭火器全部过了强制报废年限 , 但是没有报废 , 年度检验照常进行 。

有疑问的问题








一、CO2钢瓶水压试验问题
业内有人反映 , 国内航行船舶CO2钢瓶水压检验没有法规依据 , 因此 , 13年没有对CO2钢瓶进行水压检验 , 还趾高气昂质疑督导组成员;CO2钢瓶属于高压容器 ,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和标准 , CO2钢瓶生产5年后必须重新检验(包括瓶体水压、烘干、CO2充装、密性试验等) , 现在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是10年做一次检验 , 我们国家业界也采用国际通用做法 , 按照MSC.1/Circ.1432 通函 , 船舶固定灭火系统水压试验周期规定为:在每个十年度(从钢瓶的出厂日起算)的维护和检查中 , 应对10%的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和启动气体的钢瓶进行水压试验和内部检查 。 如果一个或多个瓶体不合格 , 则至少船上50%的钢瓶都应该检测 。 如果还有钢瓶不合格 , 则所有气瓶都要进行检测 。
二、舟推式和手提式灭火器问题
舟推式和手提式灭火器简称移动式灭火器 , 关于移动式灭火器的有效期问题 , 公约、通函、法规都没有明确 , 在笔者的现场检查生涯中发现 , 国内航行船舶的船东和船长对移动式灭火器缺乏最基本的重视 , 灭火器超过报废年限10年后继续检验使用的情况很普遍 , 希望通过这次对救生消防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督查行动后 , 灭火器报废后继续检验和使用的情况有所改观 。
公安部和住建部对移动式灭火器的有效期有明确的标准 , 我们的法规也要求参照该“国标” , 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1、干粉灭火器 , 有效期10年(从生产日算起) , 10年后强制报废 。 每年需进行外观、压力检查;5年后必须重新检验(包括瓶体水压、烘干、干粉充装) 。
解释:绝大多数船东和船长认为 , 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 , 灭火器就可用;其实不然 , 因为干粉容易结块 , 特别是没有烘干的瓶子 , 干粉充装后很容易结块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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