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商家卖惨求删千字差 别用“软性胁迫”损害差评权
_原题是:商家卖惨求删千字差评 , 别用“软性胁迫”损害差评权
议论风生
消费者差评权不容侵犯 。 对于商家而言 , 有差评理应“有则改之 , 无则诉诸法律维权” 。
“在一家服装店里 , 有人在号啕大哭 , 有人指责女店主 , 还有人做出手抖、抽筋状 , 似乎正在‘发病’……”谁能想到 , 这一幕又是一起因差评引发的纠纷 。
据报道 , 冯女士花千元在某网红理发店烫发后 , 一天就“睡回原样” , 经与商家协调 , 又烫了一次 , 没想到还是“老样子” , 冯女士随后在网上留了千字差评 , 更没想到麻烦也来了——理发店屡次派人上门“拜访”求删差评 , 甚至称店长因此得了抑郁症 。
用店长得了抑郁症 , “软性胁迫”消费者删差评 , 这家网红理发店“控评”真是“好手段” 。 消费者给了商家差评 , 商家想消除负面影响 , 不是亮拳头、秀肌肉 , 跟对方硬杠 , 而是拿出了“以柔克刚”策略 。 不到一个月时间 , 涉事商家工作人员登门拜访了六七次 , 讲述给差评后的“悲惨后果” , 更有夫妻俩号啕大哭 , 哭诉家庭和工作压力 , 甚至打出“抑郁症”这样的“悲情牌” , 想用同情心“控评” 。
【新京报|商家卖惨求删千字差 别用“软性胁迫”损害差评权】而这样打悲情牌的实质 , 是对消费者进行“软性胁迫” 。 消费者因消费体验不佳 , 发表几句差评 , 就隔三差五被店家“造访”“摆惨”“痛哭” , 明摆着想通过干扰消费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 来让其“服软” 。
消费者消费后 , 基于自己的感受和体验 , 在网络平台评价中真实反馈 , 同时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借鉴参考 。 对商家而言 , 理应尊重消费者的亲身体验、客观评价 , 就算是差评 , 都应保持容忍之心 , “有则改之 , 无则诉诸法律维权” 。 以骚扰方式求私了 , 着实不妥 。
遗憾的是 , 现实中 , 从电商网购给差评 , 商家用“呼死你”打骚扰电话让消费者手机无法正常工作 , 到给外卖骑手差评也上门威胁等 , 消费者因差评被威胁的新闻屡见报端 。
如果给个差评还被“拦三阻四” , 消费者权益必然会沦为摆设 。 鉴于此 , 相关职能部门显然有必要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本质上 , 差评权就是评论权和监督权 , 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 因此 , 对于那些被打差评后打击威胁消费者的现象 , 必须依法严惩——遇到此类投诉 , 该严惩的绝不能和稀泥 。
此外 , 电商平台也需保护用户隐私信息 。 个人住址、私人电话不应被商家看到 。 2013年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 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 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平台可通过技术手段 , 剔除有打击骚扰消费者历史的“劣迹”商家在其平台的业务 , 或提供匿名选项的评价 , 进而让消费者放心使用差评权 , 避免让商家“想封口就封口” 。
说到底 , 消费者正当的差评权不容侵犯——无论侵犯的方式是“硬”威胁还是“软裹挟” 。
□柳宇霆(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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