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与勇士|有一个很矛盾的点,DNF游戏数据,是否属于生产资料


地下城与勇士|有一个很矛盾的点,DNF游戏数据,是否属于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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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与勇士|有一个很矛盾的点,DNF游戏数据,是否属于生产资料

【地下城与勇士|有一个很矛盾的点,DNF游戏数据,是否属于生产资料】有一个很矛盾的点 , DNF游戏数据 , 是否属于生产资料 。 追溯根源我们可以考虑一下价值的行程 , 游戏角色初始一无所有 , 通过游戏者用时间结合体力劳动使角色升级并有装备 , 这个过程是算不算价值呢 。 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 即商品价值 。 角色出生前的商品价值通过游戏公司的收入得以报偿?而游戏者让一无所有的角色变成属性提升的角色 , 这个过程游戏者的劳动付出何以报偿 。

更别说人民币玩家 , 使用人民币购买装备是非常典型的价值交换 , 连知识这种不可见的物品都可以成为商品 , 凭什么游戏装备就不算商品?如果国家法律没有相关的确切法律法规 , 难道不是追根溯源的进行定义吗?凭什么游戏商可以用一纸协议 , 做了有利于己方的定义?用有利于少数人的定义来损害多数人的利益 , 这种霸王定义多数普通民众不接受!

有一个很矛盾的点 , 游戏数据是否属于生产资料?如果属于的话 , 拥有使用权的玩家通过租赁游戏数据生产出了新的数据 , 账号内一切由玩家创造的非原始数据是属于玩家的 , 账号理应是运营方与玩家共有才对 。 如果不属于的话 , 人确实可以通过游戏数据创造出满足精神生活需要的新数据 。 目前给网络游戏氪金没有价值意义 , 这么说吧 , 即使腾讯说所有权是你的 , 但就目前游戏市场而言 。

说不定你氪半天肝半天的游戏就凉凉了 , 到时候别说所有权 , 什么痕迹都没有 。 如果想解决这个问题 , 小编我提供一种思路 , 那就是游戏和用户采用租赁模式 , 游戏装备按租收费 , 且租期内不得违约 , 详细的条款就不多叙述了 , 这样既保障了用户在某个时间段的绝对使用权 , 游戏公司也能赚钱 , 当然不一定可行 , 但总比说装备“永久”“所有权”来的实际 , 也不至于沦落为被卖了还替游戏公司数钱的境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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