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花8万元请千万粉丝主播带货最后只卖出6瓶产品 企业怒了:还钱

2020年的7月16日晩上,有一场直播带货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据上观新闻25日报道,带货的主播之一是知名导演王晶,有如此名人出场,想必号召力不一般 。但是事后,出钱的护肤品公司却厥倒了,因为花了8万元“坑位费”,最后只卖出去6瓶产品,总计800余元 。
巨大心理落差下,日前,该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上海市宝山法院,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构成瑕疵履行,向原告赔偿部分损失 。
大主播大导演助力带货
企业满怀期待
2020年7月,某护肤品公司(甲方)与某经纪公司(乙方)签订《推广合作协议》,载明“鉴于乙方拟在某平台与“广东某神”(网络昵称)和其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晶举办活动,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指定的商品名称为某氨基酸洁颜蜜,推广服务费为(含税)82820元 。协议指定达人信息“昵称:广东某神,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晶” 。
护肤品公司按约支付推广服务费后,经纪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销售活动,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推广服务费(含税)53000元,其余内容与《推广合作协议》一致 。
电子商务|花8万元请千万粉丝主播带货最后只卖出6瓶产品 企业怒了:还钱
文章图片

图片来源:上观新闻 截图
7月某日晚,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某平台千万粉丝级主播“广东某神”进行直播推广活动 。该护肤品产品的推广时段开始时间为当晚凌晨00:07左右 。推广产品期间,协议约定的导演王晶并未出镜,产品最终的销售额仅为6瓶共计800余元 。
企业打官司要求退款
法院判了
护肤品公司认为,经纪公司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双方协议约定的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且产品推广时段未与其事先沟通,也未安排王晶出镜,导致产品销售量仅为6瓶,与护肤品公司支付的推广费相去甚远,未达到护肤品公司签约的目的,造成其经济损失 。

因此,护肤品公司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经纪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具体包括原告支付的推广服务费82820元、未及时退费所造成的利息损失以及相应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7万余元 。又因具体的直播推广活动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故要求网络科技公司对经纪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而被告经纪公司辩称其不存在原告所述的违约行为,其已按照协议约定安排了直播推广活动,协议已履行完毕 。
对于原告所述的擅自转委托事项,被告经纪公司认为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即为安排直播推广活动,实际虽是由被告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但也实现了双方的签约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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