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大修互联网入法,超级巨头更需尊重竞争规则| 新京报专栏( 二 )
日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持续到本月底 。 这部法律11年后大修 , 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首次将互联网业态纳入其中 。 这既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的特征 , 也表明当下互联网行业的确已进入了巨头林立时代 , 互联网上的“垄断行为”应当有更严格的法律界定 。
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 , 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但相应地 , 一些颇具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开始尝试利用垄断优势地位 , 设置霸王条款 ,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 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明确点名了低价倾销、二选一、搭售等行为 。
《反垄断法》中 , 将一般意义上的“市场支配地位”定义为: “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 ”
推荐阅读
- 互联网时代|放在嘴边的小组第一,LNG选择不要!D组四队加赛条件达成,究极折磨
- |广华日志漫笔:怎么样在互联网上面创业
- 滴滴出行|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没有创造力,只会捞钱
- 地下城与勇士|DNF:再见无名镇!肝帝刃影3大修炼称号完成,外观却不尽人意
- 商人|梦幻西游:藏宝阁迎来重大修改,欧皇的时代来临,职业商人的噩梦
- 魔兽世界|魔兽世界:9.0罪魂塔大修改,猎人术士大加强,听说T奶爬塔很轻松?
- 小牛互娱|迎接人才新力量,小牛互娱培育互联网强悍生化军团
- 小牛互娱|小牛互娱共创会:从破冰到奋战,剖析互联网新秀的用人锦囊
- 小牛互娱|创新技术领航,小牛互娱多维度建立互联网人才 “逐梦场”
- 海信|互联网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将被认定为“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