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骗子or先行者?( 五 )

2017年8月,交通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共享汽车的积极意义,并明确指出对共享汽车涉及的车辆停放、充电基础设施等方面应给予扶持。除此之外,还鼓励分时租赁运营者采用信用管理替代押金管理。这一政策对于共享汽车运营商及用户来讲都是极大的利好。

然而,理想丰满,但是从执行角度来看一切却并不现实,充满了乌托邦的想象,正所谓我们高估了“人性”。

事实的确如此。

在共享汽车的落地发展方面,共享汽车注定了不可能一帆风顺。在GPLP犀牛财经看来,首先共享汽车是重资产重运用模式,是一门烧钱的生意,购车费,保养费,加油加电费,停车费,保险费,推广费以及运营人员费用,需要巨额的资本支撑;在盈利模式上,按照业内测算,想要保证盈亏平衡,一辆共享汽车每天被租赁的频次需要不少于6次,每次1-2小时,但事实上多家租赁公司数据显示,目前无法达到这个频率;

其次,没有形成规模化效应。共享汽车由于高昂的运营成本短期难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快速扩张,在市场上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品牌知名度。在共享经济专家看来,共享汽车绝大多数企业投放量不足500台。而行业专家认为:“共享汽车是规模经济,单个城市8000-10000台的投放量是达到盈利水平的门槛。过了这个门槛,意味着共享汽车的出行效率提升带来运营成本下降,从而实现盈利。尤其是一线城市,布局车辆还要解决牌照问题,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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