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专治从“双降”到“三降”,运动式监管何时休?( 四 )

2017年8月,北京、上海、杭州、大连等地的监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网贷平台“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得再新增违规业务”。

具体而言,各机构“以2017年6月30日业务余额为基准,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此上限”。从此,“业务规模不能增长”不再是一个宏观要求,而是每家平台都必须遵守的行政命令。

2017年12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针对网贷机构业务规模控制有关问题,该通知称,“网贷机构应当持续优化自身业务结构,调控自身业务规模。”

“调控自身业务”这一表述,坐实了部分地方对网贷平台提出的“业务规模不能增长”的要求。

进入2018年,“双降”全面公开化,并在年底进一步升级为“三降”。

11月19日,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在一次公开论坛上介绍北京市互金风险整治时,率先提出要通过整治活动,让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平台实现存量“三降”——“降余额、降人数、降店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