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索赔5000万元,缘何获赔额HTC专利不及的小米商标七分之一?( 五 )

2017年5月22日 , 金立针对上述涉案专利向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机构改革后 , 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 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2018年1月19日 , 自然人侯靖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

2019年3月11日 , 针对涉案专利 , 魅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以下简称“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尽管涉案专利被先后提起了三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 但是 , 不论魅族还是金立都未能成功“废掉”该专利 。

关于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 HTC请求按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侵权获利来确定赔偿数额 , HTC主张的具体计算方法为:魅族或金立4G手机总销量× 涉案产品销量占比×涉案产品平均售价×利润率×专利贡献度 。

一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 , HTC提供的部分数据系推算 , 利润率和专利贡献度也缺乏充分证据予以支持 。 但即使采较低的利润率、专利贡献度 , 计算出的赔偿数额也已明显超过《专利法》规定的一百万元法定赔偿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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