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摘要】2014年5月10月 , x公司发表一幅名为x的图片 , 并已将包括涉案照片在内的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登记为x公司 。 微信公众号x资本为x公司开办 , 发表一篇文章 , 文章中使用了x图片 。 2019年4月8日法院经审理认为 , 在未经x公司许可的情况下 , 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中 , 使用了x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 , 构成对x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 , 应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合计2500元 。

【关键词】联网法院 , 微信公众号 , 著作权 , 图片 ,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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