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二 )

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 不容侵犯 ?

一.引言

在未经x公司许可的情况下 , 在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章中 , 使用了x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构成侵权 , 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 。 资料来源于“x影像(x)有限公司与x投资管理(x)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x0491民初724号” 。

二.基本案情

2014年5月10月 , x公司发表一幅名为x的图片 。 内容为四名男女青年 , 在观看手中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 。 2015年12月28日 , 根据x公司的申请 , x市版权局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 将包括涉案照片在内的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 登记为x公司 。 微信公众号x资本为x公司开办 。 2017年4月20日 , 在被告合作公司的要求下 , 由被告合作公司提供稿件 , x资本公众号内发表一篇文章 , 文章中使用了x图片 。

四.被告辩称

在我公司的微信公众号x资本中发表的文章中 , 确实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照片 。 我方是在确认新闻稿已经其他媒体发布后 , 才予以转载 。 该转发不以营利为目的 , 我方亦未从中实际获取任何利益 。 我方在转发时并不知晓其中牵涉任何版权、著作权纠纷 。 在知晓该文涉及侵权事宜后 , 我方已经第一时间将文章从公众号去除 。 综上 ,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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