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是如何一分为二的?二者内部的中性偏性是什么

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是如何一分为二的?二者内部的中性偏性是什么


一、事实判断是如何一分为二的

主体的认知倾向性是为一矢量 , 而客体对象则处于无所谓阴、阳的混沌本真状态 。 主体的有方向的矢量倾向 , 必然把客体混沌割裂为两种截然相反的内容 , 并被主体赋予此内容上以截然相反的形式 。 但内容中的两部分不是纯粹的阴与阳 , 而是整体属阴与整体属阳的混沌之二者 , 主体赋予其上的形式确实纯粹的阴阳形式双方 。 这种客体对象内容之不纯粹的混沌二 , 与主体认知形式的纯粹之阴或者阳是不相符合的 。

主客之间的这种不相符合 , 会导致主体把客体对象不纯粹的两部分各自进行再次的割裂 。 这会使之前不是纯粹的 , 只而是整体属阴与阳的两部分 , 各自割裂成纯粹的阴与阳的统一体 。 在这两个统一体中 , 整体属阴的内部的纯粹的阴阳双方 , 在力量对比上 , 阴占据主导地位 , 从而在整体性质上为阴 , 整体属阳的另一部分与此相同 。

这时的客体对象 , 就成了由纯粹的阴阳和合统一所构成的 , 整体属阴与属阳两部分 。 在这个时候 , 我们就可以按照客体对象整体分开的两部分中 , 每一部分的阴阳对比比例 , 而赋予整体的两部分以与其内部阴阳比例相符合的 , 主体阴阳比例的形式 , 从而完成主体认知形式与客体对象内容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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