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专家热议数据垄断( 七 )
图为达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蔚关于超级网络平台的义务与义务的讨论将不会终止,互联网平台完成公平竞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企业平台应负起义务,与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相互配合。
个人数据虽有海量的商业机遇,但超级网络平台更应据守阵地,成为用户数据权益的捍卫者和维护者,而非垄断者,开放、共享应是数据管理的默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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