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四 )

当晚负责急救的医生则表示,当时被送来的男子肚子上缠着白布,后来抢救时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处理掉了。

近日,媒体来到案发足疗店探访。事发地位于一条巷子里,是一栋家属楼底楼门市,大门是对开的白钢玻璃门,没有卷帘门或防护门。

提起去年这起案件,店内员工仍心有余悸。“大门当时就被砸坏了,现在已经修过了。”

尽管足疗店大门已维修过,破裂玻璃已被换掉,但大门内侧把手下端仍扭曲变形,可以看出曾遭破坏的痕迹。

足疗店上下两层楼均为按摩区域,闭店后则作为员工宿舍。案发时,在店里的员工除了于海义,还有在二楼休息的丛某等两人。据丛某介绍,足疗店闭店时间为晚上12点,案发时店员早已经休息。“当时砸门声挺大的,附近的人肯定都能听见。”她回忆,当自己穿好衣服下楼后,看见一个陌生男子坐在地上,嘴里还在不停辱骂着,一会就身体不支倒地。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于海义在其工作的足疗店一楼休息时,被害人吕某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开门。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海义返回屋内取出折叠刀,来到大门附近,吕某将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二人厮打起来。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楼休息的丛某、王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拨打了120及110。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某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被害人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吕某系被带刃利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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