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18)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4月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2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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