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认房又认贷,首付最低六成!国管公积金二套房新政来了( 二 )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3月24日以后离异且申请贷款时离异不足1年的,仍然执行原政策,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认房”和“认贷”是指购房办理贷款时,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按照资金中心的解读,“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如果是“认房不认贷”,就是只要购房人名下无房,购房时就被认定为首套房,首付比和银行利率都相对较低;

如果是“认房又认贷”,就不仅看名下是否有房、还要看此前是否有房贷记录,一旦查出此前名下有房贷,无论是否还清,都会被认为是二套房,从而执行更高的首付比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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