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全国省会城市已公开174块污染地块( 三 )

此后在2016年12月27日,原环境保护部颁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在污染地块管理上应以“污染地块名录”制度为核心,管控污染地块的再开发利用。2018年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更是给予了这一制度的法律地位。2017年底,中国各省会城市陆续公布了首批污染地块名录,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向公众公布污染地块土壤状况。

《报告》显示,从目前公布的污染地块来看,约41%的污染地块原址为废弃化工厂,化工行业是潜在土壤污染最大的风险源,约90的省会城市中都有化工行业造成的污染地块;其次为钢铁(12.1%)、机械制造(9.5%)和制药行业(7%)。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属(铬、砷、铅等),占比约为54%,其次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占比约为23%和17%。在重金属中,铬是重金属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污染物,也是10%的污染地块中的主要污染物。

此外,在公开的174块污染地块中,已完成修复治理的地块占比约为20%,而正在修复或处于修复前期阶段的地块约占63%;污染地块中25%已出让,土地出让金额累计达1049.6亿元。其中广州和天津目前的污染地块土地出让金收入最高,分别高达359亿元和180亿元;污染场地修复所用金额总计为77.5亿元,约占污染地块土地出让金额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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